律师解读:成源处罚为何参考伤情鉴定结果
2022-01-19
最近,前山东泰山足球队球员成源因涉嫌殴打他人被济南警方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他被拘留十日并罚款五百元。
针对这一事件,律师雷佳茂在个人微博上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踢球不出名,打人天下知……以前可能很多人都不认识这位球员,现在很多人可能都认识了,这真是讽刺与悲哀。”
他解释说,在此类事件中,处罚结果通常取决于伤情鉴定。如果被认定为轻伤以上,则构成故意伤害罪,面临刑事处罚;如果是轻微伤或者未达到轻微伤的程度,则是行政处罚。
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若构成故意伤害罪,量刑分为三个档次:一是致人轻伤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二是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三是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则会受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处罚。
如果是行政处罚,则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通常会受到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到五百元罚款。若存在结伙殴打、伤害他人;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六十岁以上的人;以及多次或一次同时殴打、伤害多人等情况,则处罚将更为严厉,可能面临十日以上十五日的拘留和五百至一千元的罚款。
雷佳茂提醒大家:“冲动是魔鬼,如果不学会克制与理性,没有善良与温存,很容易出事。人一定要有敬畏之心,敬畏法律,敬畏他人。”
[相关报道]济南公安局:成源行为构成殴打他人,行政处罚拘留十日处罚款五百元。